问题 | 遗嘱必须用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设立并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公证机关会对遗嘱的内容、形式等进行严格审查,所以这种遗嘱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即使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能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书写过程要清晰、完整,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歧义的情况。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完成后由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日期。 见证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 4.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同样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准确的年、月、日,便于日后核实。 6.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且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总之,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即便未进行公证,也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分别立有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公证遗嘱则把房产留给小胡。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两份遗嘱的效力问题。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若小朱的自书遗嘱符合这些要求,则该自书遗嘱本身有效。 2、公证遗嘱虽经公证机关严格审查,公信力较高,但公证并非遗嘱生效必备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在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冲突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需确定两份遗嘱的先后顺序来判定房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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