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留遗嘱的房产继承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的继承需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涵盖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继承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房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三、办理房产过户 继承人需要携带一系列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用于证明自身身份;亲属关系证明,以明确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等。 房产管理部门在审核通过相关材料后,会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过户,完成房产的继承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其名下有一套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朱的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父母小静、小丽就房产继承份额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照顾小朱多应多分,小静则称自己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要照顾。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规定,在无遗嘱情况下,小朱的房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所以此次继承主体为小李、小胡、小静和小丽。 2、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但小李对小朱尽主要扶养义务,分配房产时可适当多分;小静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也应给予适当照顾。 3、继承人确定好各自份额后,需携带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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