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去公证处的遗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其实并非如此。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不同类型遗嘱在未经过公证的情况下,如何具备法律效力。 1.自书遗嘱: 这是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 要求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打印或由他人代写部分内容。 写完后,遗嘱人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明确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同时,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所处分的财产也得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比如自己名下的房产、存款等,只有这样,自书遗嘱一般就是有效的。 2.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这种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之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3.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 它们同样有相应的法定形式要求。 比如录音录像遗嘱要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满足这些要求,遗嘱即为有效。 在继承开始后,若对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遗嘱是否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对小朱留下的遗嘱效力产生争议。小朱的遗嘱为自书遗嘱,由其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但小李认为遗嘱未公证不具法律效力,小胡则认为符合自书遗嘱要求应有效。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其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签名且注明日期,内容为真实意愿表达,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即便未公证,该自书遗嘱一般也是有效的。 2、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遗嘱效力存在争议时,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并非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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