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认定,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一、形式要件 遗嘱需符合一般的形式要求。 比如自书遗嘱,夫妻双方必须亲自书写全部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书写完成后,要分别在遗嘱上签名,名字应与身份证件上的一致,并且准确注明日期,年、月、日都要写清楚。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代书完成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意思表示真实 夫妻双方设立共同遗嘱时,必须是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愿。 不存在一方欺诈另一方,使其在不知情或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订立遗嘱的情况;也不存在一方胁迫另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对方订立遗嘱的情形。 三、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处分,也不能损害其他合法继承人、债权人等他人的利益。 四、遗嘱变更与撤销 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撤销共同遗嘱中涉及对方财产部分,这种变更、撤销行为通常是无效的。 五、符合夫妻共同意愿和利益 共同遗嘱要体现夫妻共同的意愿和利益,符合常理和公序良俗。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夫妻共同遗嘱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共同立下一份遗嘱。后小朱想变更遗嘱中涉及小李财产部分,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争议点在于小朱擅自变更涉及小李财产部分的行为是否有效,以及该共同遗嘱是否满足各项效力认定条件。 案情分析: 1、形式要件方面,需审查遗嘱是自书还是代书等,若自书要确认是否双方亲自书写、签名及注明日期;代书需看有无合格见证人等。 2、意思表示真实上,要判断订立遗嘱时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双方真实意愿的情况。 3、内容合法层面,检查是否存在处分非自有财产或损害他人利益等违法情形。 4、关于变更撤销,小朱擅自变更涉及小李财产部分通常应认定无效。 5、要考量是否符合夫妻共同意愿和利益,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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