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侵占不是继承人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遗产侵占行为主体可不局限于继承人
在遗产相关的法律事务中,存在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遗产侵占行为的主体并非只能是继承人。 二、明确继承人概念及非继承人侵占遗产的情形 继承人是指那些依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从而享有继承遗产权利的人。 然而,除了继承人之外,还有其他人可能会实施侵占遗产的行为。 具体来说,遗产保管人可能会出现擅自处分遗产的情况。 比如,在保管过程中,未经合法授权,将遗产中的房产私自出售,或者挪用遗产资金用于个人投资,最终将这些遗产据为己有。 另外,与被继承人没有亲属关系的第三人,也可能通过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来获取遗产。 例如,第三人通过欺骗被继承人立下对自己有利的虚假遗嘱,或者胁迫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从而达到侵占遗产的目的。 三、非继承人侵占遗产时的维权途径 当出现遗产被非继承人侵占的情形时,合法的继承人或者其他有权获得遗产的人,比如受遗赠人等,是有法律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的。 他们可以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要求侵占人返还被侵占的遗产,同时还可以要求侵占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保管人小胡未经授权,私自出售遗产中的房产并挪用资金投资,还想据为己有。第三人小朱通过欺骗让被继承人立下对其有利假遗嘱。合法继承人小李认为权益受损,与小胡、小朱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作为遗产保管人,擅自处分遗产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其私自出售房产及挪用资金据为己有的做法,侵害了合法继承人及其他有权获得遗产者的权益。 2、小朱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遗产,这种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小李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依据《民法典》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胡、小朱返还遗产并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