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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过世未立遗嘱财产怎么分割的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老人不幸过世,且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其财产的分割将会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
具体的分割情况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指在法律上与老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伴侣;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是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像那些自身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的继承人,就符合这种情况。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三、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存在胎儿的情况,应当为其保留相应的继承份额,以保障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不幸过世,生前未立遗嘱。其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有特殊情况。争议点在于小朱的叔叔小李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而小胡一直与老人共同生活,对于遗产分割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确定继承人范围,小朱爷爷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小胡与老人共同生活,可适当多分;小李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若有胎儿,需为其保留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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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9: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