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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期多久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没有公证的遗嘱,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打印遗嘱等,在法律上,其有效期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定。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遗嘱生效时间
遗嘱的生效有着特定的时间节点,那就是在遗嘱人死亡之时。
在遗嘱人还在世的情况下,他对自己所立的遗嘱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随时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比如,遗嘱人起初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后来觉得小儿子更需要,在去世前又重新立了一份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那么之前那份遗嘱就会因新遗嘱的出现而失去效力。
二、遗嘱失效情形
一方面,若出现新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新遗嘱明确表达了撤销或变更之前遗嘱的意思,那么原来的遗嘱就会失效。
例如新遗嘱写明“撤销之前所立一切遗嘱”。
另一方面,若遗嘱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像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遗嘱效力的情形,一旦经过法院的认定,该遗嘱也会被判定为无效。
三、长期有效情况
只要遗嘱不存在上述导致失效的情形,在遗嘱人死亡后,这份遗嘱就会一直保持有效。
其效力不会因为是否经过公证以及时间的推移而受到影响,能够作为遗产分配的重要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李,但未进行公证。后来小朱又立下新的代书遗嘱,表明将房产留给小胡。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哪份遗嘱有效。

案情分析:

1、小朱所立的第一份自书遗嘱,在其生前因新的代书遗嘱出现且有变更意思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第一份遗嘱失效。
2、新的代书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欺诈、胁迫等影响效力的情形,在小朱去世后,该代书遗嘱有效,房产应按此遗嘱分配给小胡。
3、只要遗嘱不存在导致失效的情形,即便未公证,在遗嘱人死亡后也长期有效,可作为遗产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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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