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六大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涉及到诸多情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六大主要情形:
一、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例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通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无行为能力人,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智力发育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部分精神病人等,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二、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若遗嘱是在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订立的,比如被他人以生命安全相威胁或者被欺骗立下违背自己本意的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显然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同样无效。 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篡改的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 三、遗嘱形式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每种遗嘱都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只有符合规定,遗嘱才有效。 四、保留必要份额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多份遗嘱冲突 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六、遗嘱不违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相应部分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多份遗嘱,其中一份是在精神状态不佳时所立,且部分内容被小胡篡改。小朱的遗产分配在遗嘱间存在冲突,而其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静。争议点在于哪些遗嘱有效及小静的份额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精神状态不佳时所立遗嘱,因其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无效。 2、被小胡篡改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其余未篡改且符合条件部分,若小朱立遗嘱时意思表示真实、形式合法,则有效。 3、多份遗嘱冲突时,以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 4、遗嘱应给小静保留必要份额,若未保留,则需为其划出保障基本生活的遗产份额。 5、若遗嘱存在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相应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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