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父母房子继承人顺序怎么排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较为广泛: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他们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虽然其父母的婚姻关系不合法,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在继承方面与婚生子女地位相同。
-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被收养的子女,与养父母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有权继承养父母的房产。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实际的扶养关系,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则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具体包括: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可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小胡主张和小李一样有继承权,而小李认为小胡非婚生不应继承,双方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胡虽为非婚生子女,但与婚生子女小李享有平等继承权。
2、小丽作为养子女、小静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小朱的房产。若小朱未立遗嘱,房产应由小李、小胡、小丽、小静共同继承。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12: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