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被继承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嘱继承相关事宜中,遗嘱在特定情形下是能够被撤销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遗嘱人自行撤销: 遗嘱人拥有自行撤销遗嘱相关内容的权利。 具体来说,当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就可视作对遗嘱相应内容的撤回。 比如,遗嘱人在遗嘱里明确写明要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甲。 然而,在之后的某个时间,遗嘱人又将该房产卖给了乙,并且按照规定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之前遗嘱中关于此房产的相关内容就自然而然地被撤销了。 这是因为遗嘱人的实际行为与遗嘱内容产生了冲突,按照法律规定,应以实际行为为准。 2.立新遗嘱撤销: 遗嘱人有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 当这些遗嘱的内容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况时,法律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新立下的遗嘱可以撤销之前遗嘱中与之相抵触的部分。 这体现了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处分意愿的最新表达。 3.法定撤销事由: 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等不符合真实意愿的情形下订立的,那么受损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撤销该遗嘱。 因为这种情况下订立的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遗嘱的撤销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这样才能确保遗嘱撤销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留给小李,之后却将该房产卖给小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小朱又立新遗嘱,部分内容与前遗嘱抵触。此外,小静称小朱此前立遗嘱时受小丽胁迫。争议点在于小朱原遗嘱是否有效及如何认定。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卖房产给小胡的行为,因其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且完成过户,按照规定,原遗嘱中关于此房产的内容应被撤销。 2、小朱立新遗嘱与前遗嘱抵触部分,应以新遗嘱为准,体现其最新财产处分意愿。 3、若小静主张小朱立遗嘱时受小丽胁迫属实,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遗嘱,因该遗嘱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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