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遗嘱遗产如何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会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伴侣;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身患重病、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的,分配遗产时会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例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承担医疗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而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特殊情况 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其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此外,还有兄弟姐妹小静。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小李一直尽主要扶养义务。争议点在于遗产该如何在他们之间分配。 案情分析: 1、法定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李、小胡、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朱遗产,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参与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上,一般应均等,但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小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特殊情况方面,若不存在继承人以外依靠小朱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小朱扶养较多的人,则无需分给他们遗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