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立了遗嘱后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立下合法且有效的遗嘱时,在遗嘱继承的情形下,一般来讲其他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这是因为遗嘱继承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地位,遗嘱中明确指定的继承人能够依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 比如,父母在遗嘱中清晰地写明了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然而,倘若遗嘱存在一些瑕疵,像是遗嘱的形式没有满足法律所规定的要求,或者遗嘱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就有可能致使遗嘱部分或者全部无效。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其他子女就有可能依照法律规定重新享有继承权。 另外,即便存在遗嘱,倘若遗嘱没有对部分遗产进行处分,那么其他子女依然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份额。 综上所述,父母立下遗嘱之后,其他子女是否还拥有继承权,这需要根据遗嘱的合法性、完整性等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只有在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之后,才能准确确定其他子女在遗产继承方面的权利和地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兄妹,父母立下遗嘱写明房产由小朱继承。但小李认为遗嘱存在形式瑕疵,且遗嘱未对部分存款进行处分,主张自己也有继承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可能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若此遗嘱确有形式瑕疵,那么小李有可能重新享有继承权。 2、对于遗嘱未处分的部分存款,依据法定继承相关规定,小李作为子女,有权按照法定继承享有相应份额。所以需综合判断遗嘱情况来确定小李的继承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