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欠别人的钱是不是不用还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死后欠的钱是否需要偿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可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分析:
1.有遗产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死者留有遗产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 这里的清偿是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的。 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比如债务是60万元,超过遗产价值的10万元部分,继承人若自愿偿还,法律也是允许的。 2.没有遗产的情况: 倘若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其生前的债务就缺乏偿还的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常也就无法再主张债权。 因为没有可供清偿债务的财产,债权也就难以实现。 所以,人死后欠的钱并非一定不用还,而是要综合考虑是否有遗产以及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等多方面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向小李借款20万元,后小朱不幸去世。小朱留有价值30万元的房产作为遗产,其继承人小胡欲继承房产,但不愿偿还小朱欠小李的20万元借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若小朱无遗产,小李又能否主张债权呢? 案情分析: 1、小朱留有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小胡在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小朱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即用30万元房产偿还20万元债务后,剩余10万元才可由小胡继承。 2、若小朱没有遗产,其生前债务缺乏偿还基础,债权人小李通常无法再主张债权,因无财产可供清偿,债权难以实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