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遗嘱的效力以什么为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判断遗嘱的效力时,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这意味着,遗嘱的内容应当完全出于遗嘱人自主的想法和决定。 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受到欺诈,比如他人通过欺骗手段让遗嘱人做出违背自身真实想法的财产分配决定;或者受到胁迫,像被威胁生命安全、名誉受损等情况下被迫立下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都是无效的。 二、确保遗嘱形式合法 1.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明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此来保证遗嘱是其本人真实书写且能确定时间。 2.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写完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3.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标注年、月、日,防止遗嘱内容被篡改。 4.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也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确保遗嘱的真实性。 三、处理多份遗嘱冲突情况 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体现了尊重遗嘱人最后意愿的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多份遗嘱,其中一份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一份代书遗嘱只有代书人和小朱签名,无其他见证人签名,还有一份打印遗嘱部分页面无见证人签名。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小李和小胡就以哪份遗嘱为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形式合法要求,该遗嘱在形式上存在瑕疵,可能影响其效力。 2、代书遗嘱缺少其他见证人签名,不满足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都要签名的规定,此份遗嘱效力存疑。 3、打印遗嘱部分页面无见证人签名,不能保证遗嘱内容不被篡改,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求,效力难以认定。应根据有效的最后遗嘱确定遗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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