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去世第一遗产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当老公不幸去世后,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是十分明确的,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1.配偶:这里指的就是妻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相互扶持,所以法律赋予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是对夫妻关系在财产方面的一种保障。 2.子女:具体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 3.父母:包含生父母,即亲生父母;养父母,通过合法收养关系确立的父母;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遗产分配方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像那些因身体残疾、患有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又没有足够的劳动能力去获取收入的继承人,理应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的老公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与老公育有婚生子女小李,老公还有养子女小胡。此外,老公的生父母健在。在遗产分配时,小胡认为自己应多分,理由是照顾老公较多,而小朱觉得应按均等份额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配偶,小李作为婚生子女,小胡作为养子女,以及老公的生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2、若小胡能证明自己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若不能证明,一般应按照均等份额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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