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十岁老人可以立房屋遗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九十岁老人若想立房屋遗嘱,是可行的,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老人虽已至九十岁高龄,然而能否立遗嘱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老人需要能够正确地认识和清晰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同时,要清楚明白自己所做出行为在法律层面上会产生的后果。 具体而言,若老人思维清晰、意识清楚,可通过相关专业机构,如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专业的医生、律师等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认定。 一旦被认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老人便可以着手立遗嘱。 二、遗嘱形式需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以自书遗嘱为例,必须由老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毕后要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准确注明书写的日期。 而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三、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 遗嘱中对于房屋的相关信息必须明确具体。 例如,要清楚地写明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包括所在的街道名称、门牌号等;还要注明房屋的面积大小等详细信息。 此外,对于该房屋的具体分配安排也要清晰明确,比如由哪个子女继承等。 同时,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案情回顾: 九十岁的小朱欲立房屋遗嘱,其思维清晰,但家人对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存争议。小朱起初想自书遗嘱,却因手抖书写困难考虑代书遗嘱,代书时见证人数引发争议。且遗嘱中房屋面积标注模糊,对于房屋由谁继承也未明确。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通过专业机构或人员评估认定,若其能正确表达意愿、知晓行为后果,应认定具备。 2、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若见证人数不足,遗嘱形式不合法。 3、遗嘱内容需明确房屋具体信息及分配安排,模糊不清或违反法律规定则遗嘱可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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