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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遗嘱怎么确定效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共同遗嘱的效力确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具体如下:
一、主体资格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有效的基础。
只有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且可以正确表达自身意愿的人,所立遗嘱才可能有效。
例如,若遗嘱人存在精神障碍,像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无法正常认知和表达;或者存在智力缺陷,影响到对事物的判断和决定能力等情况,那么在此状态下所立的共同遗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二、真实意思表示
共同遗嘱必须体现所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形。
比如,一方通过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诱导其他遗嘱人做出违背自身真实想法的决定;或者以威胁、逼迫的方式强迫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这样的共同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形式要件
共同遗嘱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
以自书遗嘱为例,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而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确保遗嘱的订立过程合法、公正。
四、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不能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处分。
五、遗嘱变更与撤销
若部分遗嘱人想要对共同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不能影响其他遗嘱人的意愿。
只有在上述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共同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共同订立一份遗嘱,后小朱子女称小朱订立时患精神疾病无行为能力,且小李存在欺诈胁迫行为,遗嘱形式上缺签名日期,内容涉及处分他人财产,后小胡作为小朱新指定代理人想变更遗嘱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订立时确实无民事行为能力,依据主体资格要求,该共同遗嘱可能无效。
2、若存在欺诈胁迫,未体现真实意思表示,此共同遗嘱不具法律效力。
3、形式要件缺失,如缺签名日期,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效力存疑。
4、处分他人财产,内容不合法,会影响遗嘱效力。
5、小胡变更若不遵循法定程序或影响小李意愿,变更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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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5: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