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死了要给遗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当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拥有继承遗产权利的,具体情形如下:
一、法定继承情况 若死者在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那么遗产分配就会依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展开。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会和死者的父母、子女一同参与遗产的继承。 通常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是均等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考虑。 比如,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例如,有继承人因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而失去劳动能力,且生活经济来源较少,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遗产分配中多考虑其实际需求,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遗嘱继承情况 若死者生前立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就会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遗嘱具有很强的自主性,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配偶继承全部或者部分遗产。 当然,立遗嘱人也有权在遗嘱中排除配偶的继承权。 比如,立遗嘱人可能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如夫妻感情破裂等,选择将遗产分配给其他亲人或慈善机构等。 总之,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能否获得遗产以及具体能获得多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来明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去世,生前未立遗嘱。遗产分配时,小李主张按法定继承与小朱父母、子女均分遗产,但小朱父母称小李经济状况较好,应少分,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生前立遗嘱排除配偶小丽的继承权,小丽认为遗嘱无效,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在小朱遗产法定继承案中,小李作为配偶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均分遗产。小朱父母主张小李少分缺乏依据,除非能证明小李不符合均等分配条件。 2、对于小胡遗嘱继承案,若遗嘱符合法定有效要件,就应按遗嘱执行,小丽主张遗嘱无效需提供相应证据,如遗嘱订立时存在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