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个特殊的情境下,关于赠与孩子的房产,通常是不可以随意进行收回操作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旦赠与行为得以完成,并且房产也办理好了诸如过户等相关的手续,那么这个赠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赠与人是不可以擅自对其进行撤销的。 这是为了保障赠与行为的稳定性和受赠方的权益。 不过呢,要是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赠与人或许就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赠与的请求。 其一,受赠方做出了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对赠与人进行殴打、虐待等严重伤害感情的举动。 其二,受赠方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但却没有履行,像赡养老人这样的义务。 其三,受赠方没有按照赠与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去做,比如合同中规定受赠方要在房产上进行一定的修缮或维护,但受赠方却没有执行。 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这些情形,而且撤销赠与还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操作。 总的来说,在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一般是不能轻易就收回的,赠与人与受赠方都应该对此保持谨慎的态度,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孩子小胡。房产已办理过户手续后,小朱却想收回房产。小朱称小胡对自己有殴打行为,严重侵害自己权益,但小胡否认,且小朱拿不出证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赠与房产办理过户后通常不能随意收回,该赠与已具法律效力。 2、小朱称小胡侵害其权益,但缺乏证据,按规定难以支持其撤销赠与的请求。 3、在无证据且未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小朱想收回已赠与且过户给小胡的房产不合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