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给子女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离婚与房子给子女继承之间并无必然冲突。
在房产方面,倘若房子在父母离婚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过程中,通常会对房产进行分割,把各自应得的份额明确下来。 比如,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可能会分割出60万归父亲,40万归母亲。 倘若其中一方,比如父亲,将其名下的60万房产份额约定给子女,这份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当父母其中一方去世时,其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便会成为遗产。 此时,子女可以依据遗嘱的规定来继承这部分遗产,若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另外,如果房子在离婚时已经明确归某一方所有,比如说归母亲所有,那么当母亲去世后,她名下的这栋房子就会直接作为她的遗产,由子女进行继承。 总而言之,父母有多种方式可以将房子在自己去世后留给子女继承,既可以通过离婚时的约定来确定子女对房产的份额,也可以通过立下遗嘱来明确房产的归属。 这样,就能确保子女在父母离世后能够顺利地继承到房产,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夫妻共同房产价值100万,经分割小朱得60万份额,小李得40万份额。小朱将自己60万份额约定给女儿小静继承。后来小朱去世,小静欲继承房产份额,小胡(小朱亲属)提出异议,认为小静不应继承。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离婚时对自己房产份额的处置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小静有权利继承小朱所约定的份额。 2、小胡提出异议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之前小朱的约定和法定继承规则,小静的继承权益应受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