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共同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不幸离世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时,应当先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分出来,归在世的配偶所有。 这部分财产是基于配偶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不属于遗产的范畴。 接着,对于剩余的那一半财产,它就成为了死者的遗产。 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这部分遗产,法定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 如果死者生前留下了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继承;倘若没有遗嘱,就必须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一般是配偶优先,然后是子女,最后是父母。 以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假如夫妻共同财产为100万,那么首先要分出50万归在世的配偶所有。 剩下的50万则作为死者的遗产,由配偶以及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如果只有配偶一个法定继承人,那么这50万就全部归配偶所有;如果还有子女等其他法定继承人,那么这50万就由配偶和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具体的分配比例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总之,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二人共有财产100万。小朱不幸离世,未留遗嘱。小胡(小朱与小李之子)和小李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应先分得50万,剩余50万再和小胡按法定继承分配,但小胡认为应全部归自己,因为父亲曾口头答应。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小李先得50万作为配偶基于身份关系应得部分,这不属于遗产范畴。 2、对于剩下50万遗产,因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小李和子女小胡都有继承权,小胡仅以父亲口头答应为由要求全部继承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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