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房屋遗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父母去世房屋遗产怎么分配? 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房屋遗道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内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容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 二、父母去世没有立遗嘱哪些人可以分割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三、遗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3、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4、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在分割父母的房屋之前,如果父母早就已经在遗嘱中写清楚了,对房屋及其他遗产的具体分配方案,那分割方法就不是有所谓的法定继承人做决定了,应该尊重父母的遗嘱,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房产的分割方案可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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