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遗嘱房子如何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人应当携带被继承人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 未登记的房地产首次申请登记; 继承取得房地产权利; 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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