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无效的遗嘱有哪些 |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无效,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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