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书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标题,标题可以简单使用“遗嘱”二字,也可以写成遗书或其他同义词代替。 2、立遗嘱人身份,遗嘱的首部应当写清楚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地址等信息,明确立遗嘱人的身份。 3、订立遗嘱的原因,例如“因本人年事已高”或其他原因,如果立遗嘱人不愿意写明立遗嘱的原因也可以直接写“本人订立遗嘱对本人名下财产处置如下”。 4、立遗嘱人拥有的财产和分配方式。 5、遗嘱是否有执行人或者如何执行。 6、遗嘱由谁保管。 7、立遗嘱人签字并摁手印。 8、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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