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当事人举证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继承当事人举证的内容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2、遗产的范围和数额; 3、不动产中房屋打分、估价,不动产、动产中需鉴定及估价的要有鉴定估价书; 4、提供所有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点,不得遗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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