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房卖房必须双方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同所有房屋的售卖签字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需双方签字:在通常情形下,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进行售卖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双方共同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单独进行处分。 2.特殊情况一方签字可能有效:若一方能够证明卖房行为是基于另一方的授权,比如有书面授权委托书等; 或者卖房所得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形,可能仅一方签字也可。 例如,一方因突发重大疾病,急需出售房屋来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在紧急情况下进行了房屋售卖,且事后得到了另一方的认可,这种情况下仅一方签字也是有效的。 总之,多数情况下夫妻卖房需双方签字,但特殊情形时可能有例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有一套共同所有的房屋。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与买家签订房屋售卖合同。小丽得知后表示反对,认为售卖无效,双方就该房屋售卖签字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所有房屋售卖需双方签字,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小朱擅自售卖行为侵犯了小丽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2、若小朱能证明售卖行为有小丽授权,如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售卖所得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形,比如用于支付突发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且事后获小丽认可,那小朱一方签字可能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