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没做财产公证也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未做财产公证的情况,一般而言,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相关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无论婚姻持续多久,都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 2.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因自身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是对受损害一方的补偿,专属于个人,像工伤获得的赔偿款。 3.遗嘱或赠与指定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只归一方的财产,归指定方所有。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生活用品,例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 5.其他应归一方财产: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对婚前财产归属有争议,可依据《民法典》等法律判断处理。 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约定归属;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婚前未做财产公证。婚后,小丽认为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坚持是其个人财产;此外,小朱因工伤获赔一笔款项,小丽主张用于家庭开销,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2、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属于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范畴,是对小朱个人的补偿,专属于小朱个人,小丽无权主张用于家庭开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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