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及公积金余额等问题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协商一致的处理方式: 若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约定由其中一方继续负责偿还剩余的房屋贷款,而另一方则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为保障双方权益,此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下来,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比如,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贷款银行及房产管理部门等机构完成必要的信息变更。 2.无法协商的分割方法: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通常会按照离婚时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以及贷款剩余未偿还金额等具体情况来进行房屋的分割。 其中,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由最终获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继续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则需按照相应比例承担还款责任。 3.公积金余额的分割: 离婚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依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比例进行合理分割。 4.后续手续及注意事项: 无论采用何种分割方式,都应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同时要留意相关法律程序和税务问题,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与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在房屋贷款及公积金余额处理上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继续还贷,让小李给补偿;小李则希望按市场价值分割房屋。对于公积金余额分割,双方也各执一词,未能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若双方协商一致,如小朱继续还贷,小李补偿,需书面约定并办理贷款银行及房产管理部门的变更手续,保障双方权益。 2、若协商不成,按房屋实际市场价值和贷款剩余金额分割,获产权方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按比例担责。 3、公积金余额按婚姻期间贡献比例合理分割。 4、要及时办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留意法律程序和税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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