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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离婚时签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所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是因为,该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完全自愿,且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的共识。
2.当这份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慎确认后,其法律效力便得以确立。
这意味着它对双方都产生了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3.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份协议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例如,在签订协议时,若一方存在欺诈、胁迫另一方的行为,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
或者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协议就有可能被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
4.所以,夫妻双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务必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合法,且签订过程是完全出于自愿,以此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各类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之后小李认为协议不合理,称小朱在签订时存在欺诈行为,自己是违背真实意愿签的,要求撤销协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自愿且地位平等、经充分协商,又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对双方有强制约束力。
2、但如小李所述,若小朱真的存在欺诈行为,使小李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那么依据相关规定,该协议就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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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