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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子是公婆出钱的我能分到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公婆出资购房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1.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来说,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公婆出资部分通常可视作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这是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角度可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认定。
离婚时,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相应份额。
2.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房子仅登记在男方名下,且公婆出资时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比如有书面协议等明确证据,那么该房子通常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有证据证明公婆出资时有明确约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比如有聊天记录、书面说明等;
或者在出资后夫妻双方对房屋进行了共同管理,像共同装修、共同维护房屋设施等,以及共同还贷等行为,也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可主张分割。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可提供更详细信息以便进一步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公婆出资购房。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小朱主张离婚时自己应多分房产份额;若登记在小朱名下,小丽认为房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公婆出资部分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为登记行为在法律上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小丽有权要求分割相应份额。
2、若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若公婆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一人的证据,房子通常为小朱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但若有证据证明公婆出资是赠与双方,或夫妻有共同管理、还贷等行为,房产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可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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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5: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