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算谁的债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债务认定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个人购买的,并且婚后也是用个人财产来还贷。 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屋的归属权归购买方。 这是因为从购房到还贷,资金来源都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该婚前贷款以及婚后还贷部分产生的利息等费用,都由购买方来承担,这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积蓄买房,婚后继续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工资也是其个人财产,那么相关债务就和配偶无关。 2.若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除另有约定外,离婚时房屋归购买方所有。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购买方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 同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产生的利息等费用,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总之,婚前贷款买房的债务认定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自己工资还贷(其工资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朱主张房屋归自己且债务自担,配偶小李认为房屋应共同分割、债务也应共同承担,双方产生争议。另有小胡婚前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在房屋补偿及债务分割上也起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房屋是其婚前购买且用个人财产还贷,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归属权应归小朱,其婚前贷款及还贷利息等费用由小朱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小胡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归购买方小胡所有,小胡需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给予配偶补偿,共同还贷部分产生的利息等费用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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