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证写双方名字与房产归属的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1.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写双方名字视为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时,夫妻共同购买房产,不管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都属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此时房产取得,多是夫妻共同出资,比如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共同偿还贷款,是共同经营的成果。 2.约定按份共有:若购房时双方明确约定房产为按份共有,或在房产证注明各自份额,那么房产为按份共有财产。 双方需按约定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比如按份额承担房产维修费用等。 3.婚前购买婚后加名: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加名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也要结合实际判断,像婚前购房一方全额付款,婚后加名可能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加名情况有所不同。 总之,房产证写双方名字不一定是共同财产,有争议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前小朱全额付款买了房,婚后小丽要求加名,小朱同意。后两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对于该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加名后就是共同财产应平分,小朱则认为自己婚前全额付款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 1、若从婚后加名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角度看,小丽主张有一定合理性,房产证加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财产共有意愿。 2、但考虑到该房产是小朱婚前全额付款购买,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加名情况不同,小朱对房产贡献更大,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得份额。 3、若双方事先有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则应按约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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