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若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可参考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协商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共同商讨房屋的归属问题。 比如说,其中一方希望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这一方就需要承担起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的责任。 同时,还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的确定并非随意为之,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比如,要考虑房屋当前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这可能需要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成交价。 还要考虑购房以来已经支付的贷款本息,将这些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金额。 二、出售房屋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打算要这套房子,或者经过协商无法就房屋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出售房屋就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将房屋挂牌出售后,用所得的售房款优先偿还剩余的贷款。 偿还完贷款后,剩余的部分再由双方按照之前的约定进行分割。 若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分割。 三、法院判决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并且也无法通过出售房屋的方式解决问题,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量。 例如,房屋最初的购买情况,是一方出资多还是双方共同出资等;还会考虑双方当下的经济状况,哪一方更有能力偿还贷款等,进而判决房屋的归属以及贷款偿还问题。 无论最终采取哪种方式,都要及时去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等手续,防止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夫妻离婚时,房子贷款未还清。小朱想获房屋所有权,小丽不同意,双方就房屋归属、补偿金额等协商无果。小朱主张按自己出资多来定归属,小丽认为应考虑市场价值等因素,争议不下,后诉诸法院。 案情分析: 1、协商处理方面,小朱若要房屋所有权,需承担剩余贷款并给小丽补偿,补偿金额应综合房屋市场价值、已付贷款本息等确定,不能仅按一方出资多少定。 2、出售房屋在此案中双方未达成一致,不适用。 3、法院判决时,会综合房屋购买出资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公平判决房屋归属及贷款偿还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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