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婆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婆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当购房款由公婆全额出资时,若他们明确表明此房屋只赠与己方子女一方。 比如,公婆书面声明该房产仅赠给儿子或女儿,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己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因为这体现了公婆明确的赠与意图。 2.若购房款部分由公婆出资,且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要是有证据证明公婆出资是借款,像有借条或者双方的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只是借款关系的,该出资部分可认定为借款,房屋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3.若购房款由公婆出资,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屋只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总之,判断公婆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出资情况、赠与意图以及合同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公婆出资买房。公婆全额出资时书面声明房子只赠给小李;部分出资时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且无借款证据;还有一次出资购房合同约定只登记小李名下。小朱认为这些房产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公婆全额出资且书面声明只赠给小李,体现明确赠与意图,此房应认定为小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部分出资且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又无借款证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该房屋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购房合同明确约定房屋只登记在小李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小李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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