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后一年离婚财产和孩子如何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财产分割:
婚后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遵循平均原则。 比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会纳入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均分。 若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精力和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对付出较多一方的合理保障。 婚前财产明确归各自所有,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在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2.孩子抚养权: 两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方生活,因为此时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料。 两岁以上孩子,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确定抚养权,例如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等因素会成为考量点。 十岁以上孩子,要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 哺乳期内孩子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母方有特定不利情形时,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总之,离婚时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判决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保障当事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感情破裂欲离婚。争议点在于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归属。婚后双方有一定积蓄,小朱认为自己照顾家庭付出多应多分财产;孩子三岁,小李称自己收入高应得抚养权。此外,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 案情分析: 1、财产分割方面,婚后积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但小朱因照顾家庭付出较多,有权向小李提出补偿要求。小朱婚前房产属于其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孩子抚养权方面,孩子三岁,应综合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确定抚养权。小李虽收入高,但小朱照顾孩子时间长,更熟悉孩子生活习惯,这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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