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没有抚养权能要回房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女方能否要回房子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具体分析:
1.产权登记与财产分割约定:一般而言,房子的归属主要看其产权登记状况以及离婚时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这是判断房子归属的重要基础。 2.婚后共同财产情况:若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女方没有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她依然有权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 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应共同享有权益。 3.婚前个人财产情况:要是房子是男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想要要回房子相对比较困难。 4.男方擅自处分情况:若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处分房子,女方可以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进而要求要回房子。 5.综合判断:总之,女方能否要回房子需结合具体情形,考虑房子的产权性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争议焦点在于小丽能否要回房子。房子是婚后购买但登记在小朱名下,离婚时小朱主张房子应归自己,小丽则认为自己有权分割房产。 案情分析: 1、从产权登记与财产分割约定看,虽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婚后购买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特殊财产分割约定,小丽有权要求分割。 2、婚后共同财产情况表明,此房为婚后购置,属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即便无孩子抚养权,也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3、因非婚前男方个人购买登记在其名下情况,所以不能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 4、不存在男方擅自处分情形,此争议不涉及该方面。 5、综合判断,小丽有权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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