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产单独所有卖房需要另一方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内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时的卖房签字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需另一方签字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这其实是共同财产。 此时处分该房产,需夫妻双方共同同意,也就是卖房时通常需要另一方签字。 二、无需另一方签字情况 若有证据表明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例如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登记为单独所有。 或者双方通过书面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且另一方清楚知晓此约定,那么一方就有权单独处分该房产,无需另一方签字。 总之,要根据房产的实际性质来确定卖房时是否需要另一方签字。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并注明单独所有。后小朱欲出售该房,未告知小丽便与买家签了合同,小丽知晓后认为小朱无权单独卖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虽然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且注明单独所有,但该房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根据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卖房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该卖房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小丽有权对小朱的行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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