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么才能不被分割出去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一方有可能在离婚时保留住房公积金。 首先,若住房公积金是在婚前个人缴存的,并且这笔资金仅仅用于个人购买住房,在婚后也没有参与到共同还贷等相关情况中。 这种情况下,缴存方可以主张该住房公积金为个人财产,从而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例如,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公积金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双方也没有共同还贷的行为。 其次,当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住房公积金归一方所有,而且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时,就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愿,按照约定来处理。 最后,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是基于特定政策或者单位福利,仅用于特定目的,比如偿还购房贷款等,并且该目的还未完成,那么可以主张这部分资金暂时不进行分割。 总之,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此确定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具体的分割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就住房公积金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婚前用公积金购得房产,婚后双方无共同还贷行为;且有部分公积金是基于单位福利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目的未完成;此外,双方离婚协议未明确公积金归属。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缴存且仅用于个人购房、婚后无共同还贷的公积金部分,小朱可主张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基于单位福利用于特定目的且目的未完成的公积金部分,可主张暂时不分割。 3、由于离婚协议未明确约定公积金归属,不能按约定处理,应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分割方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