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字了但多年后还可申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签字后多年能否申诉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若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致使协议内容显失公平。 比如一方隐瞒重大财产情况,诱导另一方签订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 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 2.仅对协议内容有争议: 一般应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等问题提起诉讼。 例如对房产、车辆等财产分配存在分歧。 超过一年,除非有特殊情况,像发现新的未分割财产等,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3.涉及子女抚养等身份关系内容: 通常不能单独提起诉讼要求变更,除非有足以变更的事实和理由,比如抚养一方出现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 总之,要依据实际协议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可申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离婚协议多年后,小朱认为小李在签订协议时隐瞒重大财产情况,导致财产分割不公平,想申诉;同时双方对房产分配也有争议,且小朱觉得小李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况想变更抚养关系。 案情分析: 1、对于隐瞒财产存在欺诈情形,若小朱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相关财产分割内容。 2、房产分配争议,一般应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若超一年且无新未分割财产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受理。 3、变更抚养关系,需有小李出现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足以变更的事实和理由,否则难以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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