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后分的楼房如果离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后分得的楼房在离婚时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情况 如果拆迁的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个人房产,并且在拆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没有将配偶的因素考虑进去。 这种情况下,拆迁后分得的楼房通常会被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该楼房不会参与财产分割,依然归原来的产权人所有。 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该房产遇到拆迁,拆迁政策仅依据原房产的产权情况进行安置,未对配偶作出相关安排,那么新分得的楼房就是婚前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房产拆迁所得情况 当拆迁的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或者拆迁政策中明确规定给予配偶相应的份额时,拆迁后分得的楼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分割这部分财产。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拆迁后分得的楼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情况 若拆迁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比如是与父母等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房产,那么拆迁后分得的楼房中也会有家庭其他成员的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从整体财产中析出,之后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婚前个人房产遇拆迁分得楼房。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小李主张分割该楼房,小朱认为是其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与小丽夫妻共同房产拆迁后分得楼房,离婚时对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小静家家庭共有房产拆迁后,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也起争执。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个人房产拆迁,且拆迁政策未考虑配偶因素,分得的楼房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小胡与小丽夫妻共同房产拆迁所得楼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小静家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拆迁,需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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