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妈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爸妈离婚时房子的处理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房子为一方婚前财产的情况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购买方自己的名下。 这种情况下,该房子从法律角度来讲,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这是其在婚前通过自身努力或者其他合法途径所取得的财产。 在爸妈离婚时,这套房子依旧归购买方所有,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进行分割。 例如,男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且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离婚时,此房就还是男方的。 二、房子为婚后共同购买的情况 房子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双方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比如,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同时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三、房子涉及父母出资等复杂情况 当房子涉及到父母出资等较为复杂的情况时,就需要根据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等多种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方式。 例如,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婚后出资的,若无明确约定,则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房子是小李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小朱认为婚姻期间共同生活,自己有贡献,要求分割;婚后又共同买了一套,小朱想独占;另外,小胡(小李父母)曾出资购房,双方对出资性质认定存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小李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朱要求分割缺乏法律依据。 2、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 3、小胡出资购房,若婚前出资一般视为对小李一方赠与,婚后出资无明确约定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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