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坐牢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坐牢期间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区分财产性质 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首要任务是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通常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等,这些财产归各自所有。 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生产经营收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店铺的盈利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但在实际操作中,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比如在婚姻中没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的一方;抚养子女一方,因为其承担着照顾孩子成长的重要责任;以及生活困难一方,例如因照顾家庭而失去工作、缺乏经济来源的一方等。 三、特殊情况考虑 若坐牢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不当行为,比如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过户给他人,企图独占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四、分割方式 财产分割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方案,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愿。 若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以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在坐牢期间,小丽提出离婚并涉及财产分割。争议点在于小朱婚前房产增值部分能否算共同财产,以及小朱曾偷偷转移部分夫妻存款该如何处理。双方就财产分割协商不成,最终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婚前房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其婚前财产增值若基于自然增值,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2、小朱转移夫妻存款的行为属于不当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在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或者不分,以保障另一方小丽的合法权益。 3、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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