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有权分离婚父母的房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女儿是否有权分割离婚父母的房产,需要分不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具体如下:
一、房产为父母共同财产的情况 当房产是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时,在他们离婚之际,房产的分割主体是父母双方。 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的,其分割也主要在夫妻之间进行,通常与女儿无关。 二、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情况 若房产在购置等过程中,女儿有出资等实际贡献,且能够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女儿便可以主张对其相应份额的权利。 三、父母赠与的情况 要是父母在离婚时或者离婚之后,明确地表示将房产的部分或者全部赠与给女儿,女儿就能够基于这份赠与获得相应的房产权益。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女儿不能直接分割离婚父母的房产,只有在存在特殊情形,使其对房产享有合法权益时,才可以参与房产的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他们的女儿小静主张参与分割。争议点在于小静是否有权分割父母的房产,该房产存在是父母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以及父母赠与等不同情况。 案情分析: 1、若房产为小朱和小李的共同财产,如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分割主体是他们二人,小静通常无权参与分割,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主要在夫妻间进行。 2、若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如小静有出资付首付或参与装修等实际贡献,她可主张对相应份额的权利。 3、若小朱和小李明确表示将房产部分或全部赠与小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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