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分手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情侣共同买房并写上两人名字,在分手时涉及房产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讨论:
1.有约定按约定执行: 在购房前或者购房过程中,如果情侣双方就房产的份额分配、日后可能出现的分割方式等问题,事先以书面形式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那么,当两人分手时,就应当严格按照这份书面约定来处理房产问题。 2.无约定视为共同共有及处理方式: 若双方没有事先做出书面约定,一般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视为双方共同共有。 当分手时,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归属以及补偿等相关问题。 比如,其中一方想要获得房产的所有权,那么就需要按照当前房产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3.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仍然无法就房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双方在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包括各自出资的金额、出资的时间等;以及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像装修、维护等方面的付出等,从而确定合理的房产分割方式和份额。 总之,处理这类房产分割问题,优先选择协商解决,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若协商无果,借助法律途径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办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情侣,共同买房并写上两人名字,分手后对房产处理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按购房时口头约定分配,小李则认为无书面约定应视为共同共有,协商不成,小朱遂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是否有约定,因小朱主张的是口头约定,而法律要求是书面约定,所以小朱主张按约定执行缺乏有效依据。 2、在无书面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应视为共同共有。若协商确定房产归属,一方获房需按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 3、因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时双方出资情况,如出资金额、时间,以及对房产装修、维护等贡献大小,来确定分割方式和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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