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两个人买的房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两人购买房产的分割问题,需结合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共同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 当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时,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进行分割时,出资比例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比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通常会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房产。 但实际操作中,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在购房过程中,一方为挑选房产、办理相关手续等付出了较多精力,对房产的贡献较大,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配一些份额给这一方。 二、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另一方有出资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并且该出资并非是对另一方的赠与,那么一般会认定为按份共有。 三、有书面约定房产份额或归属 如果双方事先有书面约定房产的份额或者归属情况,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就应当按照约定来进行。 在实际分割房产时,为了确定房产的准确价值,往往会涉及房产评估等程序。 评估完成后,再按照相应的比例或者双方的约定进行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前共同购买房产,小朱出资60%,小李40%,登记在双方名下。但小李在选房、办手续上花费精力多。此外,小胡和小丽婚前买房,登记在小胡名下,小丽出资20万且非赠与。小静和小朱婚前买房有书面约定份额。争议点在于不同情形下房产如何分割。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虽按出资比例分割,但小李因购房付出精力多贡献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2、小胡和小丽的情况,小丽能证明出资且非赠与,认定按份共有,小丽可按出资份额主张房产权益。 3、小静和小朱有书面约定,应按约定分割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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