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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房贷没还完一方放弃生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时,倘若房贷尚未还清,一方选择放弃房产这一行为通常是具备效力的。
这本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畴。
在具体操作中,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明确房产的归属以及后续还贷等相关事宜。
倘若其中一方清晰地表明放弃该房产,并且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体现,那么这种表示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在银行设有抵押权,那么银行的同意便是不可或缺的。
因为在未还清贷款之前,银行出于风险等因素的考虑,通常不会同意对房产所有人进行变更。
倘若一方在放弃房产后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则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总之,一方放弃房产必须要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进行,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银行等相关方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整个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各方权益的妥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房子还有房贷未还清。二人协商后,小朱明确表示放弃房产,此意愿写在离婚协议里。然而房子在银行有抵押权,银行不同意变更房产所有人,小朱后来又反悔想重新分割房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时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小朱放弃房产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体现,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畴。
2、因为房子存在银行抵押权,银行的同意至关重要,缺少银行同意,变更房产所有人就会存在障碍。若小朱反悔不履行放弃房产的约定,小李可依据离婚协议起诉要求其履行,且需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以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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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2: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