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房产归子女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子女通常是有效的。
在离婚这一情境中,夫妻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配,其中就包括房产。 双方完全可以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将房产指定归子女所有。 这一约定之所以通常具有法律效力,是因为它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并非仅仅依靠离婚协议约定就可以完成,还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如果未办理过户,从法律角度来看,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这就可能带来一些风险,比如其中一方可能会反悔,导致房产归属出现纠纷。 所以,为了确保子女能够真正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在约定房产归子女后,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只有通过合法的过户程序,将房产的所有权正式转移到子女名下,才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房产归子女小胡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小朱反悔,想重新分割该房产,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小胡所有,体现了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约定通常有效。 2、虽有约定,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从法律角度房产仍属原产权人,所以小朱反悔引发了房产归属的争议,为保障小胡权益,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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