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法典中,对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 1.若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为其买房,并且将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因为这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资助,在婚前就明确了房产的归属,与另一方无关。 2.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这意味着父母有意让房产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所以此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 1.若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这是为了保障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财产权益。 2.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另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登记行为表明了父母赠与双方的意愿。 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 若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买房,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这体现了对双方父母出资的公平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结婚,婚前小朱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婚后,小胡父母也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小胡和其配偶小丽名下。此外,小静和其配偶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买房,登记在小静名下,后双方因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父母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小朱名下,此房产属于小朱婚前个人财产,是父母对小朱一方的资助。 2、小胡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小胡和小丽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小静和配偶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静名下,一般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