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的房子离婚协议归女方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贷款的房子归女方通常是有效的,但这是有一定条件的。
其一,该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不正当的情况。 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想法和考虑,没有受到外界的干扰或逼迫。 其二,尽管房子还处于贷款状态,然而双方就房屋的归属以及贷款的偿还等重要问题都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 然而,仅仅是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却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话,从法律层面来看,房屋的产权并未发生转移。 此时,女方仅仅拥有对房屋的债权请求权,即她有权要求男方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 如果后续男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女方就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 所以,建议双方尽快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通过合法的程序将房屋的产权正式变更到女方名下,这样才能切实确保女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对贷款房子的归属约定是有效的,但最终的产权归属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以及后续办理的手续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约定贷款的房子归小李。但之后小朱反悔,拒绝配合小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仅凭借离婚协议,小李是否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若为双方真实意愿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关于贷款房归女方的约定通常有效。小朱与小李当初若自愿达成此协议,则协议本身具有一定效力。 2、虽房子有贷款,但双方就归属及贷款偿还达成一致,协议有效。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从法律层面房屋产权未转移,小李仅拥有债权请求权,若小朱不配合,小李难以完全掌控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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